《老中医》废止中医案的历史真相

发布时间:

2019-03-06


1927年汪精卫在复出担任民国政府行政院院长时,明确表态:日本明治维新,第一件事是废止汉医。在当时南京国民政府的整个卫生体制当中,西医占据了绝对优势。整个卫生体系,从上到下的机构当中,西医界人士占据了统治地位。当时的卫生部,从部长到地方机构的各级官员,或为西医出身,或为非医界人士,全无中医身影。

1929年2月23日至26日在南京召开的第一届中央卫生委员会的与会人员,包括国民党中央执委褚民谊、卫生部次长刘瑞恒、次长胡毓威、参事金宝喜、参事严智钟、国立中央大学医学院院长颜福庆、东北防疫处处长伍连德、铁道部医务处处长胡宣明、上海国立医学实验室主任陈方之、上海市卫生局局长胡鸿基、天津市卫生局局长全绍清、广州市卫生局局长何炽昌,以及来自上海的西医医生代表三名、来自北平的西医医生代表一名,也尽数为西医界人士。

此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讨论与废止中医有关的提案包括《废止旧医以扫除医事卫生之障碍案》、《统一医士登录办法》、《制定中医登记年限》、《拟请规定限制中医生及中药材之办法案》等四个提案。

经会议讨论,四个提案悉数得到通过,但因各提案的内容具有重复性,所以最终被合并为《规定旧医登记案原则》,而主要内容和精神皆以余云岫所提《废止旧医以扫除医事卫生之障碍案》为主。

余云岫提出废止中医的四点理由:

1、中医的理论根基“皆凭空结撰,全非事实”;

2、中医的诊断手段“穿凿附会,自欺欺人”;

3、中医的治疗方式“对民族民生之根本,大计完全不能为行政上之利用”;

4、中医完全无科学性可言。

余云岫提出废止中医的六条步骤:

1、进行旧医登记,给予执照,但到民国十九年即截止;

2、进行补充教育,但到民国二十二年即取消此措施;

3、到民国十八年满五十岁以上且在国内营业二十年以上的旧医,可以不受补充教育而发给执照,但不准诊治法定传染病及发给死亡诊断书。有效期间以整十五年为限,期满即止;

4、禁止登报介绍旧医;

5、检查新闻杂志,禁止非科学医学宣传;

6、禁止成立旧医学校。

余云岫打算在五十年内逐渐消灭中医:一者任其老死,自然消亡;二者不准办学,使后继无人。消息一出,举世哗然,上海中医协会召集沪上多个中医药团体,成立“上海特别市医药团体联合会”,并联络各省市中医界代表,召开全国中医师抗争大会。

大会于3月17日召开,全国15个省、243个县、4个市的代表共计281人出席,四川等省份代表因路远未能参加,但也汇款前来表示支持。

大会开幕词说:“溯自帝国主义者之势力伸入我国,以文化侵略经济压迫之手段,麻醉民众之智能,吸吮民众之膏血,驯至四民穷困,野有饿俘,百业凋零,地多弃货,国粹则渐次沦亡,国产则日形疲滞。我中医药界幸藉此颠扑不破之实效,作硕果之仅存。四百兆之疾苦,赖以解除,数百万人民之生计,赖以维持。上裕国课,下利人群,其事业之重要如何,其责任之重大更如何!”

会议决定推荐代表赴南京请愿,经过争论和协商,最终确定谢利恒、隋翰英、张梅庵、蒋文芳、陈存仁等人为代表,在后来实际赴南京的请愿团中,还有“不居名义”的陆仲安、张赞臣、岑志良等人。

请愿团到达南京后,分别拜访了谭延闿、于右任、林森、戴季陶、胡汉民(因病未见到,由焦易堂接见)、叶楚伧、李石曾、张静江等,得到了广泛支持。

请愿团回到上海后很快就收到了南京的批谕:“谕据呈教育部将中医学校改为传习所,卫生部将中医院改为医室,又禁止中医参用西械西药,使中国医药事业无由进展,殊违总理保持固有智能、发扬光大之遗训,应交行政院分饬各部,将前项布告与命令撤销,并交立法院参考。”至此,“废止中医案”不获施行。

此后的1929年12月1日,全国医药团体总联合会第一次临时代表大会在上海举行,会议决议改称中医中药为国医国药。1930年1月,全国医药团体总联合会又呈请成立国医馆但未被批准。1930年5月,因谭延闿、陈立夫等人的大力支持,国医馆提案得到通过。此后,国医馆开始在各地组建分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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